缅北明家电诈集团涉诈骗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非法拘禁罪11人判死刑五人判死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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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明家犯罪集团案。对明国平、明珍珍、周卫昌、巫鸿明、吴森龙、傅雨彬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;对杨正喜、傅成志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;对罗建章、邱智等1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;对毕会军、蒋吉等12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相应判处罚金、没收财产、驱逐出境等附加刑。https://www.shangchengwang.cn/tid-8218-1-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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